泰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泰州市居民醫保政策( 二 )


3、其他規定
(1)患情感性精神病(含躁狂型、抑郁癥)、精神分裂癥(不包括單純型)的參保人員,定點??漆t院住院治療發生的政策范圍內費用實行按床日付費 。支付標準為:一級及以下定點專科醫院為150元/天,二級及以上定點??漆t院為210元/天 。超出支付標準的費用,在本市醫院治療的由醫院承擔,在市外醫院治療的由參保人員承擔 。
(2)參保人員住院當日及前一日的門診醫療費用按規定參照住院待遇報銷 。
(3)參保人員經搶救后即住院治療或搶救無效死亡的,政策范圍內門診搶救費用按規定參照住院待遇報銷 。
(八)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待遇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主要保障參保人員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個人負擔超過一定水平的住院和門診特殊病種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 。政策范圍內費用是指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和特殊病種門診發生的、符合《江蘇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和《泰州市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及支付標準》規定除自費費用以外的醫療費用、醫保范圍內體內植入材料超過結算封頂以上部分的費用 。起付標準為1.5萬元,個人自付的合規費用超過1.5萬元以上部分的費用實行分段補償 。具體補償標準為:1.5萬元以上至10萬元的部分,按60%的比例補償;10萬元以上部分的費用,按70%的比例補償 。醫療救助人員大病保險起付線標準為5000元,個人自付的合規費用超過5000元以上部分的費用實行分段補償 。具體補償標準為:5000元以上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70%的比例補償;10萬元以上部分的費用,按80%的比例補償 。結算年度從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九)生育待遇
參保人員在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分娩發生的符合規定的生育的醫療費用,實行限額補助支付2000元 。政策范圍內住院分娩醫療費用低于限額補助標準的,按實補助;高于限額補助標準的,按限額標準補助 。
【泰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泰州市居民醫保政策】注:以上規定有效期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有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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