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嘉興海鹽縣積分入學申請時間及材料

一、申請時間
?4月20日至6月10日為申請期
?6月15日至6月20日(工作日),申請人或委托人(需持委托證明)憑身份證到申請積分的各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公安綜合窗口或公安派出所服務窗口領取積分卡 。【2021嘉興海鹽縣積分入學申請時間及材料】
二、申請材料
1.工作證明:申請人在海鹽工作的證明材料;
2.戶籍證明: 申請人的子女戶籍證明,及相應的父母關系(法定監護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戶口簿或其他證明材料);
3.居住證:申請人在海鹽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
4.其他用于積分的證明材料
所需材料為原件和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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