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鋼城區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規定( 二 )

全區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招生工作于8月上旬完成,10 月底前完成學籍注冊,具體招生報名時間各學校及時向社會公布 。
四、有關規定
1.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接收片外學生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原則上不得跨招生片區就讀 。違規操作者,將進行通報批評,學生不予注冊學籍 。
2.全面實行免試入學 。小學入學采取登記入學,初中入學采取登記或對口直升方式入學 。學校不得通過任何考試、擅自附加條件選拔新生入學 。不得在開學前后采取考試方式分班 。
3.做好家庭困難學生入學工作 。深入推進教育扶貧工程,協同扶貧部門,加強助學政策宣傳,精準分類施策,做好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入學保障,確保完成義務教育,不讓一名適齡兒童因貧失學 。
4.做好隨遷子女和農村留守兒童入學工作 。要根據國家和省關于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有關規定,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切實簡化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合理確定入學條件,確保符合條件的應入盡入,不得隨意提高入學門檻 。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政策措施 。要鞏固農村留守兒童專項保護行動活動成果,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入學保障工作,防止學生輟學 。
5.做好殘疾兒童入學工作 。實行“零拒絕”“全覆蓋”,針對殘疾兒童少年的類別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則,與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整體工作進行統一部署和要求,切實解決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受教育問題,除經教育、殘聯、衛生健康等有關部門聯合評定的不具備接受教育能力的兒童外,通過“隨班就讀”、“送教上門”等多種形式,做到應入盡入,保障所有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
6.落實各項教育優待政策 。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及其各類優撫對象,按照有關規定細化入學操作程序,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對符合條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按照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執行 。符合條件的引進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子女,由各學校按規定優先協調辦理入學手續 。
7.強化入學責任落實 。要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加強學籍注冊和管理工作,形成學年度適齡兒童基礎信息數據庫,完善入學通知書制度,做好失學輟學書面報告、聯控聯保和勸返復學工作,重點做好殘疾兒童、特困家庭兒童、留守兒童入學,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造成適齡兒童少年失學、輟學的,由當地街道辦事處或者區教體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門依法發放相關司法文書,敦促其保證輟學學生盡早復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五、工作要求
1.做好政策宣傳工作 。各學校在招生工作開始前,將招生政策、招生范圍、招生程序、招生條件、時間安排、服務電話等通過簡章、網站、學校微信公眾號平臺等途徑向社會公布,做到家喻戶曉 。要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招生入學平穩有序 。
2.做好各時間節點相關工作 。各學校要按照區教體局的統一安排部署開展招生工作,不得隨意提前或延后 。
3.落實招生工作責任 。各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機構,明確責任;實行首問負責制,要提供必要的場所接待家長來訪,招生參與人員要熟知招生政策,態度友好、熱情,耐心答復家長質詢,做到應知盡知、應答盡答;杜絕審查不嚴現象,在招生資料審核、家訪等環節由參與工作人員實名簽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錄取的新生集體簽字確認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