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要求 2023北京平谷區非京籍義務教育入學政策

平谷區2023年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材料審核實施細則
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有關會議精神,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指導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
一、組織機構
成立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平谷區接受義務教育材料審核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區政府主管區長任組長,區教委為牽頭單位,成員單位由區人力社保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公安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分局、區信訪辦以及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等部門組成 。
領導小組下設區日常聯合審核工作小組,由區教委牽頭,各部門依據部門職責和審核標準審核材料 。
二、審核內容
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需在平谷區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審核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向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提供本人在平谷務工就業材料、在平谷實際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
三、審核程序
(一)初審
審核申請人于當年5月10日-3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向居住地轄區內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電話預約初審 。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對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核對“入學服務平臺”填寫信息與實際材料是否一致 。初審合格的進入聯合審核;初審不合格的,由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勸其回原籍接受義務教育 。
(二)聯合審核
區教委統籌審核工作 。聯合審核小組成員單位通過入學服務平臺對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信息進行審核,具體職責如下:
1.在平谷區務工就業材料由區人力社保局、區市場監管局分別負責審核 。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系證明由區人力社保局負責審核,法定代表人、股東、合伙人和個體工商戶由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審核 。
2.在平谷區實際住所居住材料由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分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分別負責審核 。自有住房的由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分局負責審核 。租住房屋的由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審核 。
3.北京市居住證由區公安分局負責審核 。
4.全家戶口簿由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審核 。
(三)反饋審核結果
聯合審核結束后,由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及時將審核結果告知審核申請人 。審核申請人收到查看審核結果的短信提示后,登錄“入學服務平臺”查看審核結果 。審核通過的,打印信息采集表并按規定時間到區教委確定的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審核未通過的回原籍接受義務教育 。
四、審核標準
(一)在平谷區務工就業材料審核標準
審核申請人需提供在平谷區務工就業材料,在平谷區務工就業材料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審核申請人受雇于用人單位的,應提供加蓋在京用人單位公章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系證明,同時提供夫妻一方當年1月至3月在平谷區繳納社保證明(審核申請人在平谷區自有住房的,提供夫妻一方當年1月至3月在北京市繳納社保證明),且審核時處于正常繳費狀態 。
2.審核申請人為法定代表人、股東、合伙人和個體工商戶的,應提供由本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審核申請人在平谷區自有住房的,提供由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營業執照取得時間為當年5月31日前,且審核時處于正常經營狀態 。
(二)在平谷區實際住所居住材料審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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