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連江隨遷子女入學辦法 福州連江隨遷子女入學辦法

2023年連江縣中小學入學政策尚未發布,以下為2022年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參考:
隨遷子女指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來連居住的非連江縣戶籍(不含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的適齡子女 。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入讀公辦小學100%予以接收,各公辦小學根據學校學額情況,有學位余額的且符合條件的予以接收;無學位余額的,予以統籌安排到轄區內的小學入學 。
1.入學條件:
隨遷子女就讀公辦小學需具備原籍戶口簿和父母身份證、父母雙方轄區內有效期的居住證(下同)或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預告登記證或不動產登記證明) 。如果隨遷子女父母持有居住證但為2022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變更居住地到轄區內的,不符合條件的,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
2.優先安排條件:
在福州市獲得省優秀農民工以上榮譽稱號、市級勞模以上榮譽稱號、市、縣十佳農民工稱號及見義勇為人員的隨遷子女,可向縣教育局提出申請,予以優先統籌安排入學 。在隨遷子女具備公辦小學就讀條件的前提下,父(母)持有轄區內房產份額50%(含)以上、父(母)租住連江縣城區公租房且持有租賃憑證、父(母)2月28日前在居住地持有營業執照并具備納稅證明(國稅、地稅電子發票)、父母一方在縣區持續繳納社保6個月(截止當年6月30日)以上的隨遷子女可優先安排 。
3.招生程序:
8月19日,接收學校公示學位余額;8月20—21日,隨遷子女父(母)或監護人攜帶相關材料到接收學校進行報名資格審核 。
4.錄取辦法:
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按報名順序逐一安排,若申請的接收學校沒有空余學位,則統籌安排到生源不足的轄區公辦學校就讀 。學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經過縣教育局或其授權的學校安排的隨遷子女入學 。
5.鄉鎮學校隨遷子女入學工作由各中心小學統籌安排,要確保接收學校不產生大班額現象 。學校安排隨遷子女申請學位的時間應寬裕,要讓來連人員有充分的時間做好入學前各項材料的準備工作 。
【福州連江隨遷子女入學辦法 福州連江隨遷子女入學辦法】6.對于暫不符合我縣公辦學校接收條件的隨遷子女,各小學要做好政策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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