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民辦初中招生 蘭州市民辦學校招生政策( 二 )


6、在網上統一報名錄取結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 , 在秋季開學前可補錄有就讀意愿的外地回蘭學生及來蘭人員隨遷子女 , 但不得錄取其他學校已錄取的學生 。
7、民辦學校應在核定的招生計劃與范圍內招生 。學校招生簡章及公告 , 須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方可向社會公布 。招生簡章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情況、招生計劃、收費標準、招生形式、辦學特色等 , 宣傳內容要實事求是 , 不得夸大宣傳誤導學生 , 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簽訂協議書等不正當方式招攬生源 。
>>蘭州民辦初中招生計劃(城市四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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