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區居民醫保住院報銷比例一覽

住院報銷
(一)省內住院:
省內住院無異地,住院時持社保卡到醫院醫保科(辦)登記,出院即報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起付標準為100元,報銷比例為90%;一級醫療機構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90%;二級醫療機構起付標準為600元,報銷比例為75%;三級醫療機構起付標準為2000元,報銷比例為55%;市域內公立中醫院執行下一級別醫療機構的起付標準 。對使用中醫藥治療的醫藥和診療費用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對學生兒童(含大學生)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支付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 。
(二)省外住院:
省外異地住院一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80%,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600元,報銷比例為65%,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2000元,報銷比例為55%,支付限額不變 。參保城鄉居民確需轉診省外住院的,
1、可通過微信關注“清苑區醫療保障局”公眾號,點擊左下角“業務辦理”欄選擇“異地就醫備案”自行網上備案;
2、持社保卡到醫保服務中心備案 。住院時持社保卡到就醫地醫院醫保科(辦)登記,所選醫院僅限于全國異地平臺聯網醫院,實行出院直接結算 。
(河北患者到京津看病就醫無需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直接持社保卡或醫保電子憑證即可,醫保結算與河北一致 。)
【保定市清苑區居民醫保住院報銷比例一覽】(三)大病待遇:
城鄉居民參保人員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合規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結算后,累計超過14126元以上的按最低60%的比例進行報銷,最高報銷比例不超過90% 。
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報銷60%;10萬元以上至15萬元(含15萬元)的報銷70%;15萬元以上的報銷80%,封項線為30萬元 。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實施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取消封頂線的傾斜保障政策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