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龍港市2023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溫州龍港市2023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文章插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浙江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資中心〔2023〕1號)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通知精神,結合龍港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際情況,現就做好龍港市2023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及機構
溫州市教育局負責全市“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 。
龍港市社會事業局負責龍港市的“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 。
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的在溫普通高校本、專科應屆畢業生,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向溫州市教育局申報認定,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向就讀學校所在地教育局申報認定 。
二、申請對象
戶籍在龍港或居住地在龍港(須在龍港辦理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符合申報條件的申請人,可向龍港市社會事業局提出認定申請 。
(一)2011年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可持畢業證書申請直接認定 。
(二)已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以及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 。
(三)已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并符合認定條件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 。
(四)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的在溫普通高校本、專科應屆畢業生,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允許在畢業前提出認定申請 。對于提交認定申請但未按期獲得畢業證書的,本次申請無效,不得發放教師資格證書 。
(五)港澳臺居民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按《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文件辦理,相關事宜可咨詢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
(六)符合認定條件的,服役地在龍港市的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
申請人在同一年份內只能申請一個種類的教師資格 。
三、申請條件
申請參加中小學和幼兒園不同類別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學歷條件:
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
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
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
四、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
統一實行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不接受現場報名),具體申報時間為2023年6月7日至20日(逾期無法申報) 。
申報人員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點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紅色入口)選項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注冊 。詳見《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報操作流程》(附件1) 。
可自愿選擇證書領取方式,若選擇郵寄,郵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
申請人網報上傳照片和教師資格證書粘貼的照片統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