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汕頭高中招生錄取實施辦法最新消息( 四 )


(2)根據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體育、藝術、小語種和科技等特長特色類型招生均納入自主招生范圍 。
(3)各普通高中學校除體育、藝術類以外的其他自主招生類型必須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結束后方可進行 。
(4)各公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錄取總分由學校自主招生成績和統招生投檔分按比例合并而成,其中統招生投檔分占自主招生錄取總分原則上不低于50% 。
(5)考生一經自主招生錄取,將不再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省、市高中階段學校錄取 。
(6)各校要嚴格按自主招生方案實施招生,學校主要領導對關鍵環節要親抓親管,考試各環節要全程錄像 。各學校將考試過程錄像(音樂類的必須有錄音)和考試成績報主管招生辦保存 。
3.補錄
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普通高中和市一級以下(含市一級)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由區(縣)教育局集中向市招生辦提出申請,經市招生辦同意后,可在本市未錄取的生源范圍內,根據考生志愿及相關錄取要求,組織進行補錄,補錄工作要認真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要求 。
(二)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招生考試
2023年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招生考試的報名和錄取等工作按照《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23〕5號)和《關于做好2023年廣東省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單獨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考院函〔2023〕37號)等文件執行 。
(三)中職學校的錄取
1.生源充足的中職學校招生要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依據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的評價結果,從高分到低分按學生志愿進行錄取 。
2.中職學校的招生錄取必須在省中招服務平臺進行 。各級各類中職學校依據分級負責、分類操作、簡化手續、分段實施、多次錄取的原則,通過省中招服務平臺從統一的初中畢業生數據庫中錄取新生 。
3.中職學校招生由市招生辦投檔,學校組織錄取 。
(四)各類學校錄取及送審時間安排
汕頭市2023年各級各類高中階段學校分三批進行錄取 。
1.提前批 。按公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進行投檔錄取 。提前批在全市統一組織的省、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之前進行 。
2.第一批 。全市統一組織的省、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分別按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同級民辦學校)、省一級普通高中(含同級民辦學校)、市一級普通高中(含同級民辦學校)、其他普通高中(含民辦學校)的順序分層次進行投檔錄取 。
3.第二批 。各類中職學校秋季第一階段錄取時間為7月24日-28日,統一在省中招服務平臺進行錄取 。第二階段錄取時間為8月25日-11月20日,未完成招生計劃或生源不足的中職學校,可自主組織生源(包括往屆初高中畢業未升學學生、進城務工人員及其隨遷子女、港澳居民或其隨遷子女、城鄉勞動者、返鄉農民工、下崗職工等),通過省中招服務平臺辦理錄取手續 。
(五)錄取通知書管理
全市普通高中的錄取通知書由市招生辦統一印制 。
市招生辦組織錄取的普通高中錄取通知書加蓋市招生辦錄取專用章,由錄取學校或由中考報名點發放給考生 。
澄海區、潮陽區、潮南區和南澳縣組織錄取的普通高中錄取通知書由區(縣)招生辦加蓋公章,并確定發放辦法,其中被汕頭市金山中學、汕頭市第一中學、汕頭華僑中學(自主招生)、汕頭金中海灣學校;華南師范大學附屬濠江實驗學校;龍湖謝易初中學(自主招生)、新溪第一中學(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錄取通知書由錄取學校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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