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補貼+商業保險補貼 廣州增城媽媽專項補貼相關問題及解答

1.關于補貼申請時間和審核的問題 。
答:補貼申請應于符合補貼條件之日起半年內提出,鎮街在3月和9月最后一日前完成初審并匯總至區就業服務中心(提醒:提交申請表1份、匯總表3份及其他應交材料),區就業中心在4月和10月最后一日前完成復核 。
2.“增城媽媽”證是無登記時間的,如何核定其獲證時間?
答:“增城媽媽”證獲證時間以廣州市增城區就業服務中心《增城媽媽上崗證發證審核表》欄“發證日期”為準 。
3.獲得“增城媽媽”證前已就業可否申請“增城媽媽”就業補貼和“增城媽媽”家政服務機構補貼?
答:可以 。
4.“三方協議”是指哪三方?
答:“三方”是指:家政服務人員、雇主、家政服務機構 。
5.何為“家政服務人員”?獲得“增城媽媽”證但非從事家政行業的人員能否申請相關補貼?
答:家政服務人員:指以家庭為服務對象,進入家庭成員住所或以固定場所集中提供對孕婦、嬰幼兒、老人、病人、殘疾人等的照護以及保潔、烹飪等有償服務,滿足家庭生活需求的人員 。獲得“增城媽媽”證但非從事家政行業的人員不能申請相關補貼 。
6.員工制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是否一定是家政服務公司?需核驗工商注冊信息嗎?
答:員工制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不一定是家政服務公司,但其經營的范圍必須要有家政服務 。需要核驗工商注冊信息 。
7.獲得“增城媽媽”證前已購買了人身意外商業保險能否申請申請“增城媽媽”商業保險補貼?
答:不可以 。
8.申請“增城媽媽”家政服務機構補貼條件中“在持證之日起三個月內成功推薦就業”,有何證明材料核定“成功推薦就業”?
答:“成功推薦就業”需提供證明材料:靈活就業人員提供“三方協議”;員工制家政服務人員提供勞動合同,核驗社保繳費信息 。
9.核驗“社保繳費信息”時是以社保回流記錄作為就業登記信息嗎?
答:是的 。
10.社保繳費信息、勞動合同信息和就業登記信息不一致時以哪個為準,能申請相關補貼嗎?
答:社保繳費信息、勞動合同信息和就業登記信息不一致時不能申請相關補貼 。
11.專(兼)職從事家政管理工作的家政服務人員可以申請相關補貼嗎?
【就業補貼+商業保險補貼 廣州增城媽媽專項補貼相關問題及解答】答: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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