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最新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 二 )


(三)指導、監督轄區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
(四)組織對轄區內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成員開展培訓;
(五)指導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實施物業服務管理相關工作;
(六)落實物業服務管理方面的其他監督管理職責 。
第七條 發展和改革部門負責物業區域內物業服務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政府指導價的制定工作 。
城市管理執法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物業區域私搭亂建、不即時清理犬只糞便、不按照規定進行垃圾分類投放行為的查處和流浪犬捕捉工作 。
公安機關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內飼養禁養犬、犬吠擾民、生活環境噪聲污染、高空拋物違法行為的查處 。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物業區域內物業服務收費、電梯安全監管和違反本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行為的查處 。
林業部門負責物業區域內損毀樹木、綠地違法行為的查處 。
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物業區域內供水使用違法行為的查處 。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物業區域內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檢查和相應違法行為的查處 。
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物業區域內鍋爐煙塵、餐飲業油煙污染違法行為的查處 。
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物業區域內存放危險物品、妨害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查處 。
除本條上述各款明確規定的職責以外 , 上述各款所列的政府部門還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 , 負責物業管理活動的其他有關監督管理工作 。
自然資源、人防及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 , 負責物業管理活動的有關監督管理工作 。
第八條 突發事件發生期間 ,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落實市、區(縣)人民政府依法采取的各項應急措施 , 指導物業服務人開展相應級別的應對工作 。
物業服務人應當服從市、區(縣)人民政府統一指揮 , 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積極配合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開展工作 , 依法落實應急預案和各項應急措施 。 市、區(縣)人民政府對物業服務人在采取應急措施期間的工作可以適當給予物資支持和資金補貼 。
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配合物業服務人、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落實市、區(縣)人民政府的各項應急措施 。
第九條 市物業服務管理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管理 , 規范行業行為 , 促進物業服務人及從業人員依法經營、誠信服務,提升物業服務水平 。 協助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物業服務管理糾紛 , 推動物業管理行業健康發展 。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市物業服務管理行業協會的指導和監督 。
第二章 業主、業主組織和物業管理委員會
第十條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 。
因買賣、贈與、繼承、拆遷補償、生效的法律文書、合法建造等情形已經合法占有房屋或者取得房屋所有權 , 但尚未依法辦理所有權變更登記的人 , 在物業服務管理中享有業主權利 , 承擔業主相應義務 。
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 , 享有權利 , 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 。 業主轉讓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 , 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并轉讓 。
第十一條 建筑物專有部分的承租人、借用人等物業使用人 , 根據法律、法規、管理規約、業主大會依法作出的決定 , 以及其與業主的約定 , 享有相應權利 , 承擔相應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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