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關于將26個新冠治療相關藥品臨時納入我省醫保基金支付范圍的通知
為積極應對省內疫情高發態勢,保障醫療機構和患者的實際用藥需求,經專家評審、國家局審核備案,決定將26個新冠治療相關藥品臨時納入我省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臨時納入藥品按甲類藥品支付,2023年1月8日起執行至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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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26個新冠治療相關藥品臨時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拓展:甘肅省鼓勵基層醫療機構配足醫保藥品目錄內(含省級臨時增補)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藥物 。對在基層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及疑似癥狀參保患者門急診費用實施專項保障 。參保患者在基層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發生的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救治有關的門急診費用,醫保報銷不設起付線和封頂線,報銷比例為80%,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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