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銀行坑走1.4億!二人合伙操縱巨額騙貸案還原( 三 )


貴金屬騙貸不止一例 19家銀行被騙貸款190億
實際上 , 利用摻假貴金屬向銀行騙貸的案例不止一次 。2018年2月 , 原銀監會就公布了一起百億黃金騙貸案的處罰 。
這一次的案由 , 按銀監會公告 , 系由陜西潼關縣聯社發生一起2000萬元質押貸款案件而全面排查中發現的 。排查發現 , 多名外部不法人員橫跨陜西、河南兩省 , 以純度不足的非標準黃金做質押物 , 騙取19家銀行業金融機構190億元貸款 。

從銀行坑走1.4億!二人合伙操縱巨額騙貸案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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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河南原銀監局依法查處了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質押貸款案件 , 對兩地涉及該案的19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共計罰款5250萬元 , 并處罰104名責任人 。其中 , 陜西方面對轄內涉案的18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罰款合計5000萬元 , 河南方面對涉及該案的工商銀行河南三門峽靈寶支行處以罰款250萬元 。
對此 ,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 , 該案暴露出上述銀行業金融機構內控管理存在諸多缺陷:
一是貸款“三查”形同虛設 。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貸前調查不盡職、貸款審查不嚴格、貸后管理缺位 , 部分基層機構在業務辦理過程中有章不循、違規操作 , 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二是押品管理嚴重失效 。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貸款質押物的檢測及價值評估存在重大紕漏 , 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三是業務開展盲目激進 。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過度追求業務發展規模和速度 , 不了解自己的客戶 , 不能穿透業務風險 , 部分機構違規開展業務審批 , 重要崗位未形成有效制約 , 內控審計作用缺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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