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游時在指定商店花十萬買了假寶石,游客獲旅行社先行賠付

謝先生在柬埔寨旅游時被地陪導游帶去購物店,花10萬元買了號稱當地獨有、貨真價實的紅寶石,回國經檢測發現是系贗品 。經杭州市消保委調解,旅行社作退貨處理,先行賠付謝先生10萬元 。
3月11日,杭州市消保委、杭州上城區法院共同發布2018年度消費維權典型案例,該案例為其中之一 。
12日從杭州市消保委了解到,謝先生2018年10月參加浙江某旅行社組織的“柬埔寨吳哥6日游”期間,地陪導游帶游客去購物店,稱該店專門出售當地獨有的紅寶石,并強調紅寶石的稀缺性、珍貴性和真實性 。看了購物店出具的一系列“鑒定文件”,謝先生買了兩套“紅寶石天然套件”,共計10萬元,購物店確認材質為紅寶石,配鑲鉆石 。
回國后,謝先生將“紅寶石”送至浙江省黃金珠寶飾品質量檢驗中心 。經檢測,“紅寶石”系贗品,配鑲“鉆石”為合成立方氧化鋯 。謝先生投訴至市消保委,要求旅行社全額退款 。
【出國游時在指定商店花十萬買了假寶石,游客獲旅行社先行賠付】杭州市消保委認為,謝先生是在旅行社指定的購物場所購物,旅行社有義務保障產品的合格性,指定購物場所宣傳商品時對質量的描述與實際不符,旅行社應承擔相應責任 。經過調解協商,旅行社作退貨處理,先行賠付謝先生1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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