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翰林考縣官


高翰林考縣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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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舊社會, 要當哪個地方的官, 在沒上任之前, 必須得先拜訪地方名人和有權有勢的人家 。 否則, 你就別想當長 。
清末年間, 有個到滕縣來上任的縣官, 才十八歲, 接到圣旨后, 誰也沒拜訪就來上任 。 為此滕縣的許多名人和大戶豪紳都很生氣 。
這一天, 剛下過雨, 高翰林吃過飯到門口站了一會 。 可巧這時候有一個人從南邊慢慢地走過來, 看到腳下有個水汪很深, 他怕弄濕鞋, 站在水邊上把腳一蹺, 把兩只鞋脫下來, 夾到胳肢窩底下, 淌著水就過去了, 高翰林看到了, 在門口就喊了聲:“來人 。 ”家里就跑出兩個家奴 。 高翰林用手一指說:“你們兩個趕快把前邊那個人綁起來, 送到狗官那里去 。 ”兩個家奴立即追上那個人, 不管三七二十一, 倒揭小膀用線一捆, 就押著送到了縣衙門 。
到了縣衙門, 一個家奴看著那個人, 一個家奴擊堂鼓 。 縣官聽到鼓聲, 立即升堂 。 兩個家奴押著那個人上了縣大堂、遞上明片 。 縣官一看是高翰林押送來的人, 也不敢怠慢, 當著兩個家奴就審起犯人來 。 縣官把驚堂木一拍:“呔!大膽刁民, 身犯何罪?還不快給我如實招來, 免得皮肉受苦 。 ”那人一聽, 嚇得“撲通”一聲跪倒在地, 口呼:“老爺在上, 小人冤枉, 實在不知身犯何罪 。 ”縣官一聽, 犯人不招, 把驚堂木拍得啪啪響 。 拋下一個竹簽, 喝令左右差役重打四十大板 。 那人挨了四十大板還是口喊冤枉, 縣官說, “難道高老爺冤枉你不成?” 。 那人說:“求老爺開恩!小人從高老爺門口路過, 見一水汪, 我怕弄濕了鞋, 就在水邊脫了鞋, 夾在胳肢窩底下向前走 。 正走著, 就被兩位公差大人抓住, 押到大堂上來 。 小人說的句句是真, 沒有半句謊言 。 ”縣官聽了, 把驚堂木一拍說:“大膽狂徒, 還敢狡辨, 你愛惜妻子針線, 有失父母遺體, 按禮法, 應該重打四十大板, 知道了不?”那入連連點頭稱是 。 接著縣官當場把那人釋放回家了 。
兩個家奴見縣官當場把那人放了, 立即回家報告了高翰林 。 高翰林問:“狗官說些什么?”兩個差役說:“他說愛惜妻子針線, 有失父母遺體, 按禮法應該重打四十大板 。 ”
【高翰林考縣官】 高翰林聽, 點了點頭 。 說:“是科班, 不是鉆班 。 讓他好好的做幾年吧!”據聽說高翰林以后還幫他做了不少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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