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

關于印發《修建布置工程用度項目構成》的通知
建標[2003]206號
各省、自治區建造廳、財政廳,直轄市建委、財政局,國務院有關部門:
為了適應工程計價改革事情的需要,按照國度有關法令、法例,并參照國際老例,在總結建造部、中國人民建造銀行《關于調解修建布置工程用度項目構成的若干劃定》(建標[1993]894號)執行環境的基礎上,我們制定了《修建布置工程用度項目構成》(以下簡稱《用度項目構成》),現印發給你們 。為了便于各地域、各部門做好《用度項目構成》公布后的貫徹實施事情,現將《用度項目構成》主要調解內容和貫徹實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用度項目構成》調解的主要內容:
(一)修建布置工程費由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構成 。
(二)為適應修建布置工程招標投標競爭定價的需要,將原其他直接費和臨時設施費以及原直接費中屬工程非實體消泯滅用合并為措施費 。措施費可按照專業和地域的環境自行增補 。
(三)將原其他直接費項下對修建材料、構件和修建布置物舉行一般判定、檢查所孕育發生的檢驗試驗費到場材料費 。
(四)將原現場管理費、企業管理費、財政費和其他用度合并為間接費 。按照國度建立社會保障體系的有關要求,在規費中列出社會保障相關用度 。
(五)原計劃利潤改為利潤 。
二、為了指導各部門、各地域依據《用度項目構成》開展用度尺度測算等事情,我們統一了《修建布置工程用度參考計算要領》和《修建布置工程計價步驟》(詳見附件一、附件二) 。
三、《用度項目構成》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原建造部、中國人民建造銀行《關于調解修建布置工程用度項目構成的若干劃定》(建標[1993]894號)同時廢止 。
《用度項目構成》在施行中的有關問題和意見,請實時反饋給建造部尺度定額司和財政部經濟建造司 。
附件一:修建布置工程用度參考計算要領
附件二:修建布置工程計價步驟
【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建造部財政部
二00三年十月十五日
修建布置工程用度項目構成
修建布置工程費由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構成
一、直接費
由直接工程費和措施費構成 。
(一)直接工程費:是指施工歷程中泯滅的構成工程實體的各項用度,包含人工費、材料費、施工呆板操作費 。
1.人工費:是指直接從事修建布置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開支的各項用度,內容包含:
⑴基本人為:是指發放給生產工人的基本人為 。
⑵人為性補貼:是指按劃定尺度發放的物價補貼,煤、燃氣補貼,交通補貼,住房補貼,運動施工補貼等 。
⑶生產工人資助人為:是指生產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數以外非作業天數的人為,包含職工學習、培訓期間的人為,變動事情、探親、休假期間的人為,因氣候影響的停工人為,女工哺乳時間的人為,病假在六個月以內的人為及產、婚、喪假期的人為 。
⑷職工福利費:是指按劃定尺度計提的職工福利費 。
⑸生產工人勞動掩護費:是指按劃定尺度發放的勞動掩護用品的購置費及修理費,徒工梳妝補貼,防暑降溫費,在有礙身體康健環境中施工的保健用度等 。
2.材料費:是指施工歷程中泯滅的構成工程實體的原材料、資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制品的用度 。內容包含:
⑴材料原價(或供給價錢) 。
⑵材料運雜費:是指材料自泉源地運至工地堆棧或指定堆放所在所孕育發生的全部用度 。
⑶運輸損泯滅:是指材料在運輸裝卸歷程中不能制止的損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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