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經門診搶救無效死亡醫療費用報銷指南

主項名稱
基本醫療(生育)保險待遇支付
子項名稱
基本醫療(生育)保險參保人員醫療費用手工(零星)報銷
業務辦理項
經門診搶救無效死亡醫療費用報銷



辦理要件


1. 社會保障卡
2. 如代辦,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
3. 吉林銀行卡或存折(患者或代辦人名下的)
4. 門診病歷本或120 搶救病歷(蓋醫院章)
5. 門診發票(蓋醫院章)
6. 門費用明細(蓋醫院公章)
7. 患者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

服務對象
自然人
受理條件
在 120 途中搶救或門診搶救,因搶救無效去世的
辦理類型
承諾件
辦理時限
22 個工作日
辦事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辦結
【長春經門診搶救無效死亡醫療費用報銷指南】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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