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低保申請條件 如何申請溫州最低生活保障?

如何申請最低生活保障?
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應當以家庭為單位 , 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或可通過“浙里辦(浙里救)APP”前端信息錄入完成申請 。如因行動不便等原因提出申請有困難的 , 可以委托當地村(居)民委員會或者其他人代為提出申請 。委托申請的 , 應當辦理相應委托手續 。
申請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同時符合以下情形的 , 認定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
●家庭人均貨幣財產低于我市同期4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
●家庭成員名下無生活用機動車輛、船舶等 , 普通二輪摩托車和殘疾人用于功能性補償代步的機動車輛除外 。
●家庭成員名下無非居住類房屋(如商鋪、辦公樓、廠房、酒店式公寓等) , 但有“居改非”房屋兼做家庭唯一居住場所的除外 。
●家庭成員名下僅有1套住房或無房 , 或者有2套住房且人均建筑面積不高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我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 。住房包括產權住房、公(廉)租房、宅基地住房等 。
●家庭成員在各類企業中認繳出資額 , 累計不得超過10萬元(含) 。
【溫州低保申請條件 如何申請溫州最低生活保障?】●龍灣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符合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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