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洞頭個人首次購買普通住房財政補貼申請辦理流程

溫州洞頭個人首次購買普通住房財政補貼申請辦理流程
(一)符合享受購房補貼條件的個人需在取得房屋不動產權證后(其中預售項目在開發商竣備后取得不動產首次登記后,兩年內需辦理個人不動產轉移登記),3個月內到區住建局審批中心住建窗口(逾期視同為放棄補助資格),申請填報《個人首次購買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財政補貼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溫州洞頭個人首次購買普通住房財政補貼申請辦理流程】

1.經網簽并備案的《浙江省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溫州市存量房買賣合同》復印件一份;
2.房屋不動產證原件(核對用)及復印件一份;
3.申請人身份證或身份證明原件(核對用)及復印件一份;
4.申請人本人銀行卡原件(包括信用卡,儲蓄卡);
5.契稅發票憑證原件(核對用)及復印件一份
(二)區住建局審批窗口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后,將相關受理資料和匯總表轉送至局住房管理科予以復核、審核 。
(三)區住建局住房管理科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核確認后,符合補貼條件的,核準補貼發放金額,形成補貼匯總表 。以30個工作日為期限,將每月應發補貼名單和金額向區財政局申請劃撥資金,待資金到位后,由區住建局財務中心以銀行轉賬或一鍵達系統等形式發放購房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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