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有效期滿異地換領居民身份證指南

長春有效期滿異地換領居民身份證指南:
受理條件:
【長春有效期滿異地換領居民身份證指南】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新證的公民 。
設定依據:
1.【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二條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
2.轉發《公安部關于印發〈關于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的通知》第二條第一點實行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異地受理 。根據《居民身份證法》的有關規定,改革現行居民身份證辦理機制,對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ㄗ灾螀^、直轄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公民,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由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委托現居住地公安機關受理 。
收費標準: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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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人持居民《戶口簿》、或本人《居住證》、《工作證》、《學生證》、《駕駛證》、《護照》等有效證件之一或復印件 。


2
公安機關核驗辦理的暫住登記材料、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材料;或勞動合同、工商執照等相關材料;經教育部門注冊的學生證或學籍證明等相關材料 。


3
有效期滿的居民身份證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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