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沂南縣職工醫保中斷繳費不予報銷通知

【4.1 沂南縣職工醫保中斷繳費不予報銷通知】沂南縣職工醫保中斷繳費不予報銷通知
縣各參保單位、廣大靈活就業人員: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與待遇支付有關問題的通知》(魯醫保發〔2021〕54號)規定:職工醫保中斷繳費不予報銷,參保單位因故中斷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自中斷繳費的次月起暫停支付其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參保單位從補齊欠費和滯納金的次月起,恢復其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補繳中斷繳費期間費用的,只計算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欠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納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 。靈活就業人員中斷繳費的參照此規定執行,中斷繳費超過3個月的,設置3個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含繳費當月) 。
此政策自2022年4月1日起執行!
請各參保單位及時通知所屬企事業單位職工及廣大靈活就業人員及時繳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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