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因私普通護照變更、換發、補發指南

【順德因私普通護照變更、換發、補發指南】一、辦理對象
符合中國條件的公民
二、辦理條件
(一)護照變更
1、持照人真實姓名與護照上姓名不同的;
2、持照人英文譯文與拼音名不同的;
3、持照人真實出生日期與護照上出生日期不同的;
4、持照人真是出生地與護照上出生地不同的 。
(二)護照換發
1、護照在有效期間滿有6個月之內;
2、護照有效期內簽證頁用完;
3、護照出現質量不合格問題、護照毀壞;
4、其他經發照機關或上級主管部門認可的特殊情形 。
(三)護照補發
1、佛山市居民在出境前遺失護照;
2、我市居民短期出境在國外遺失護照回國后申請補發的;3、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后遺失護照申請補發 。
三、所需材料
1、申請變更的,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
2、申請換發的,提交原護照簽發機關及個人資料頁復印件 。
3、申請補發的,提交遺失或者被盜情況說明 。
四、辦理時限
法定期限:15個自然日
承諾期限:15個工作日
五、辦理窗口
佛山市順德區大良新城區行政服務中心東座出入境管理大隊
六、收費標準
換發220元,補發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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