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居住證主項信息變更業務辦理要帶什么材料?

清遠居住證主項信息變更業務辦理要帶什么材料?
答:申請人要帶本人有效的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廣東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項目變更更正申報表》兩樣材料 。
辦理條件
在清遠市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登記后,居住滿半年以上(居住時間自申報居住登記之日起計算)
注:由于戶政系統相關規定,跨區/市辦理居住證業務必須重新登記辦理,不得續簽 。
辦理流程
持證人填寫《廣東省居住證補(換)領、延期及項目變更申請表》,工作人員根據其申請變更項目登陸信息系統對居住地址進行變更操作,同時使用專用設備對持證人所持居住證芯片和居住地址欄進行擦寫,變更為現居住地址,其居住證無需更換 。
辦理材料
1、本人有效的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
2、《廣東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項目變更更正申報表》(點此下載)
辦理地點
【清遠居住證主項信息變更業務辦理要帶什么材料?】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辦理時限
當場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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