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中醫醫院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辦理

聊城市中醫醫院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辦理須知:
1、請確定好新生兒姓名,由新生兒母親攜帶夫妻雙方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原則上應在新生兒出生后1月內按要求申領《出生醫學證明》 。超過1年時間未申領的,首次申領時需提供產婦病歷復印件(包括首頁、分娩記錄、出院記錄)等,并作出個人信息真實承諾 。如無法提供以上材料,需提交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原件 。
2、領證人為新生兒父親的,還需提供新生兒母親本人簽字的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授權委托書 。
3、住院期間授權委托書由新生兒父母雙方在國醫樓十樓婦產科病區的護士站填寫 。
4、出院后授權委托書由新生兒父母雙方在國醫樓十一樓出生醫學證明辦公室填寫 。
5、特殊情況的請撥打咨詢電話:0635-8341478
6、工作時間:每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7、地址:國醫樓十一樓出生醫學證明辦公室
8、特別說明:《出生醫學證明》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相關規定,由醫療保健機構依法出具的新生兒出生醫學信息證明,主要用于證明新生兒出生時的健康及自然狀況、血親關系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出生醫學證明》已逐漸成為重要的法律證件,并承載了越來越多的社會功能,成為戶籍登記機關進行出生人口登記、新生兒獲得國籍、辦理出國簽證、接受保健服務的醫學依據和憑證,作為“人生第一證”,具有重要意義 。請您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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