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事業單位人才引進人員范圍及條件

2022年“智匯冠縣”優秀青年人才引進范圍如下:
引進范圍:
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普通高校應屆全日制碩士及以上畢業生;
3、“雙一流”建設高校(高校名單以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教研函〔2022〕1號)為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
應屆畢業生指的是在國內普通高等學校或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學研究機構中,由國家統一招生且就讀期間個人檔案、組織關系保管在就讀院校(或科研機構)于2022年畢業的學生,以及2020、2021年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情況以是否繳納過社會保險為準) 。
網絡學院、成人高校、對口本科(高職本科)及國家不承認學歷的海外高校,以及通過專升本、專升碩、在職學習、自考、委培(定向)等獲取學歷學位的人員不列入本次人才引進范圍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研廳函〔2019〕1號)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考試招生執行相同政策和標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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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
3、符合引進崗位要求的專業及其他資格條件 。
4、本科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1年5月16日后出生),碩士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5月16日后出生),博士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1年5月16日后出生) 。大學學制為5年及以上的,以學制4年為基數,學制每增加1年,年齡相應放寬1歲 。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在校期間受過院系及以上處分的 。
(2)因違法違紀曾受紀律處分、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
(3)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紀行為的 。
(4)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尚未撤銷的 。
(5)在讀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報名 。
【2022年聊城事業單位人才引進人員范圍及條件】(6)冠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含人員控制總量備案人員) 。
(7)《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應回避的情形 。
(8)存在以不實信息獲取報考資格取得學歷者 。
(9)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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