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最新政策 東營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最新政策文件

東營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最新政策如下:
說明:東營市翻印下發了《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 。《通知》自2021年10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17日 。
1、取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內轉移接續
自2021年12月31日起,參保人員在省內流動就業的,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基金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確定待遇領取地在我省的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由養老保險歸集地(即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通過全省通辦系統查驗參保人員在省內不同參保地的繳費情況,并對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進行歸集,歸集完成后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計發基本養老金 。歸集前,參保人員在各地保留的個人賬戶由相應的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計息 。
原則上,參保人員在省內的最后一個參保地作為其養老保險歸集地;省內參保繳費期間曾有一次性補繳超過3年(含3年)的情況,且補繳地不能提供國家和省政策規定的補繳所需材料的,原補繳地作為歸集地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及時解決不同市之間養老保險歸集地爭議 。
2、參保人員繳費指數計算辦法
取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內轉移接續后,參保人員在我省省內繳費時段的實際繳費指數,以參保職工各月份繳費工資占繳費時所在參保地執行的月平均工資比重確定;省外轉入人員在省外繳費時段的實際繳費指數,仍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規定,根據本人各年度繳費工資和待遇領取地對應的各年度平均工資計算 。實際繳費指數從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起計算 。
同時,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計發基本養老金時,其繳費工資指數統一按“月指數”法計算(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算辦法見附件) 。
4、明確靈活就業人員待遇領取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20號)等有關規定,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時(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自到齡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可繳費至滿15年后,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
企業職工退休后基本養老金納入統籌支付的時間,仍按《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當前養老保險工作中若干具體政策問題的通知》(魯勞社〔2001〕29號)有關規定執行 。
5、提升經辦管理服務水平
【東營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最新政策 東營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最新政策文件】加快完善社會保險經辦管理體系和服務網絡,提高管理精細化程度和服務水平 。深入推進社保經辦數字化轉型,進一步提升數據質量和數據分析應用能力 。結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開展的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信息系統建設先行先試工作,開展我省企業養老保險歷史數據整理工作,補充缺失數據,修訂問題數據,清理垃圾數據,提高數據質量,統一數據庫表標準,為實現省內流動就業參保人員不轉移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奠定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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