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不足4年怎么計算?

東營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不足4年人員指數計算問題:
1、原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調動、辭職、辭退、單位破產等原因離開原工作單位后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后,根據其按規定能夠認定的視同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工資水平等計發基本養老金 。對于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建賬后實際繳費年限不足4年的,以實際繳費計算到4年;
2、無實際繳費或實際繳費計算后仍不足4年的,按照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前職工原始工資發放單或工資發放花名冊記載的實發工資計算到4年 。
【東營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不足4年怎么計算?】3、如記載實發工資低于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或高于300%的,分別按60%或300%計算;對于檔案記載工作履歷清晰,但因單位原始憑證無法查找等原因不能提供實發工資的,按60%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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