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申請條件+材料

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
申領條件:
【泰安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申請條件+材料】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 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 。
申請材料:
符合條件人員名單、銀行代單位發放工資明細賬(單)等 , 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還應提供畢業證書復印件 。
申報程序:
1.初審 。申請單位到轄區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所提出申請 , 鄉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所對申報資料進行初審 , 對初審合格的報送所屬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2.復審 。縣級(含)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和社保繳納情況進行復審;
3.公示 。復審情況屬實 , 符合享受補貼條件的 , 及時在政府網站進行公示 , 公示無異議的向財政局申報補貼;
4.撥付 。財政撥付資金后 , 及時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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