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生活補助金能領幾個月 泰安一次性生活補助金可以領幾個月

泰安一次性生活補助金可以領幾個月?
一次性生活補助金月標準按照當地失業保險金月標準執行 。按累計繳費時間每滿1年發1個月 , 農民合同制工人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金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
農民合同制工人合同期未間斷轉招為城鎮合同制工人后失業的 , 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分段計算 。轉為城鎮合同制工人前 , 按規定享受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金;轉招為城鎮合同制工人后 , 按規定享受城鎮職工失業保險待遇 , 但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金和享受失業保險金的累計時間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
拓展:
階段性實施臨時生活補助政策
(一)適用對象 ?!妒I保險條例》規定的參保單位招用、個人不繳費 , 2019年1月1日之后有參保記錄但累計參保繳費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合同制工人 。
(二)執行時間和列支渠道 。臨時生活補助執行時間為2020年5月至12月 , 按月發放 , 從失業保險基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 。根據申領時間 , 實際發放時間最長可至2021年3月 。
【一次性生活補助金能領幾個月 泰安一次性生活補助金可以領幾個月】(三)標準和期限 。臨時生活補助標準參照參保地城市低保標準 。符合條件的失業農民合同制工人可以按月領取最長3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 。領取期限不核減參保繳費年限 。
(四)其他 。符合申領條件的失業農民合同制工人可在失業前最后參保地經辦機構申領臨時生活補助 , 不同時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停發情形參照失業保險金停發規定執行 。對與城鎮職工同等參保繳費的失業農民工 , 經辦機構應按本地規定對其發放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 , 不得以戶籍作為區分待遇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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