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失業保險繳費基數 2020泰安失業金標準

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泰安最低工資標準(1730元/月)
職工本人上月工資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社平工資60%的,以60%作為繳費基數繳納社會保險費 。職工本人上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社平月工資300%的,按照社平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泰安失業保險繳費基數 2020泰安失業金標準】
根據省統計部門提供的相關數據,經測算,2019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以下簡稱省全口徑平均工資)為69136元 。
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我省2020年度社會保險費(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個人月繳費基數的上限為17284元,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度個人月繳費基數下限標準3269元 。其中,個別市執行的原口徑平均工資低于省全口徑平均工資的,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后,2020年度可繼續按原口徑平均工資執行,今后逐步過渡到省全口徑平均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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