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車輛年審需要什么資料 泰安車輛年檢辦理條件及材料

泰安車輛年檢辦理條件及材料
辦理條件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5、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6、校車每半年檢驗1次 。
注: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周期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需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辦理材料
【泰安車輛年審需要什么資料 泰安車輛年檢辦理條件及材料】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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