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大病保險居民醫保報銷比例及限額

臨沂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待遇報銷
大病保險保障對象
參加居民基本醫保的人員
報銷事項
【臨沂大病保險居民醫保報銷比例及限額】年度發生的住院費用(含慢性病和特殊疾病門診費用),經基本醫保報銷之后,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
起付線
1.2萬元(年度內累計)以上
報銷比例
1)1.2萬元至10萬元50%;
2)10萬元至20萬元60%;
3)20萬元至30萬元70%;
4)30萬元以上部分75%
報銷限額
年度最高補償限額為4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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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費用報銷范圍
普通門診統籌重點解決參保居民在縣域內定點基層醫療機構(主要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鄉鎮衛生院、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門診發生的一般診療費和醫藥費用 。
門診費用報銷比例
參保居民在普通門診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普通門診醫療費用按50%比例報銷 。
門診費用報銷限額
新參保的每人每年最高報銷限額為120元
門診費用限額結余
連續參保的年度報銷限額結余部分,可轉入下年與下年度報銷限額合并使用 。
注意:鼓勵居民連續參保繳費,中斷參保繳費的,其結余部分不予結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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