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送餐員、快遞員等權益保障指導意見出爐

【外賣送餐員、快遞員等權益保障指導意見出爐】新就業形態勞動者
明確企業責任
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企業應當依法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
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但企業對勞動者進行勞動管理的,指導企業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協議,合理確定企業與勞動者的權利義務 。
平臺企業采取勞務派遣等合作用工方式組織勞動者完成平臺工作的,應選擇具備合法經營資質的企業,并對其保障勞動者權益情況進行監督 。
平臺企業采用勞務派遣方式用工的,依法履行勞務派遣用工單位責任 。
對采取外包等其他合作用工方式,勞動者權益受到損害的,平臺企業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
企業招用勞動者不得違法設置性別、民族、年齡等歧視性條件,不得以繳納保證金、押金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不得違法限制勞動者在多平臺就業 。
保障合理勞動報酬
企業向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按時足額支付,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 。
企業按規定合理確定休息辦法,在法定節假日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的合理報酬 。
強化職業傷害保障
強化惡劣天氣等特殊情形下的勞動保護,最大限度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和職業病危害 。
以出行、外賣、即時配送、同城貨運等行業的平臺企業為重點,組織開展平臺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 。
建立健全勞動者申訴機制,保障勞動者的申訴得到及時回應和客觀公正處理 。
完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
各地要放開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的戶籍限制 。
組織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按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做到應保盡保 。
優化服務
為各類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提供個性化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創業培訓等服務,及時發布職業薪酬和行業人工成本信息等 。
探索適合新就業形態的社會保險經辦服務模式,在參保繳費、權益查詢、待遇領取和結算等方面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務 。
保障符合條件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子女在常住地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此外,《關于做好快遞員群體合法權益保障工作的意見》《關于落實網絡餐飲平臺責任 切實維護外賣送餐員權益的指導意見》相繼出臺,對快遞員和外賣送餐員群體提出了更具體的保障要求 。
快遞員
勞動報酬
引導工會組織、快遞協會建立行業工資集體協商機制,確定快遞員最低勞動報酬標準和年度勞動報酬增長幅度 。
指導企業科學設定快遞員工資水平,引導快遞員合理確定工資預期 。
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依法保障快遞員按時足額獲得工資 。
推動企業確定合理勞動定額,落實帶薪休假制度,保障快遞員休息休假權利 。
社會保障
鼓勵快遞企業直接用工,提高自有員工比例 。
督促企業依法與快遞員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依法規范使用勞務派遣 。
對用工靈活、流動性大的基層快遞網點,可統籌按照地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水平或營業額比例計算繳納工傷保險費,優先參加工傷保險 。
推動企業為快遞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
企業管理
指導企業完善考核機制,遏制“以罰代管”,加強對惡意投訴的甄別處置,拓寬快遞員困難救濟渠道 。
快遞企業與快遞員之間符合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按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承擔相應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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