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第134期商品房退房房源公證需要哪些資料?

一、開發企業須在本月13日17:00前,將相關資料分別報送至連云港市房屋產權管理中心和連云港市公證處 。提交市房屋產權管理中心的資料為:
1、《商品房退房申請購房人信息表》
2、認購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如果認購人系未成年人,還需提供與父母同一戶籍的戶口簿或出生證復印件)
3、《商品房退房房源認購書回執》復印件 。
二、提交連云港市公證處的資料為:
【連云港市第134期商品房退房房源公證需要哪些資料?】
1、《商品房退房申請購房人信息表》
2、認購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如果認購人系未成年人,還需提供與父母同一戶籍的戶口簿或出生證復印件)
3、《商品房退房房源認購書》
4、開發企業《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5、營業執照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復印件 。
三、在退房搖號程序結束后十個工作日內,開發企業與中簽的認購人憑中簽確認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簽者繳納的認購保證金可轉為購房款,中簽者無故不與開發企業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認購保證金歸開發企業所有 。未中簽者繳納的認購保證金,開發企業應在三日內退還 。
四、退房搖號程序的公證費用由中簽人支付 。也可由開發企業先行墊付,在與中簽人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并收取 。
五、參加退房搖號的房源,一次抽簽無人認購,可由開發企業自行銷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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