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居住證辦理指南 泰州市居住證如何辦理

辦理條件 1、年滿16周歲,因務工、經商等擬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動人口 。
2、未滿16周歲或在居住地求學、培訓、就醫、探親、旅游、出差的流動人口,自愿申領居住證 。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 。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
【泰州市居住證辦理指南 泰州市居住證如何辦理】
注:江蘇實行全省“一證通”制度,居住證全省通用,在本省外市已經辦理過居住證的,無需重新辦理,但應當憑居住證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居住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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