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和醫療救助辦法將于7月1日正式實施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一、什么是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對基本醫療保障的有益補充 。通過實施大病保險,城鄉居民大病醫療費用負擔將得到合理有效緩解;醫療保障資源向困難群體和重特大疾病患者傾斜,困難群體個人醫療費用負擔將進一步減輕 。
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保障對象有哪些?
已參加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 。
三、城鄉居民參加大病保險需要繳費嗎?
大病保險資金分別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參保人員無需額外繳納保險費,即可享受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保障 。
四、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保障范圍有哪些?
參保人員年度內發生的住院和門診特殊病種治療的合規醫療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補償后,個人負擔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2020年起付標準為1.8萬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險給予保障 。合規費用原則上是指參保人員因住院和門診特殊病發生的,符合《江蘇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江蘇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及支付標準》規定的除自費費用以外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 。
五、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待遇水平如何?
大病保險的待遇水平為在保障范圍內的醫療費用:1.8萬元(不含本數)至10萬元(含本數)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支付60%;10萬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支付80% 。醫療救助對象為:0.9萬元(不含本數)至10萬元(含本數)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支付65%;10萬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支付85% 。
六、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待遇如何申請?
實行大病保險本地就醫直接劃卡結算和異地就醫“一站式”報銷服務,個人無需另外申請 。
七、我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實施時間?
我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自2020年7月1日起實施 。
醫療救助辦法
一、什么是醫療救助?
醫療救助是指政府以資助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補助或減免醫療費用等方式,對符合規定條件、無力承擔醫療費用的城鄉居民給予救助 。醫療救助是保障困難群眾基本醫療權益的制度性安排,在助力脫貧攻堅、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等方面將發揮重要作用 。
二、什么是醫療救助對象?怎樣申請認定?
【江陰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和醫療救助辦法將于7月1日正式實施】醫療救助對象是具有本市戶籍,經民政、退役軍人事務、扶貧辦、總工會和殘聯等部門認定的下列人員:
(一)重點救助對象: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
2、特困供養人員;
3、臨時救助對象中的大重病患者;
4、享受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的20世紀60年代精減退職職工;
5、重點優撫對象;
6、困境兒童;
7、市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 。
(二)拓展救助對象:
1、重點救助對象以外的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
2、持有縣級以上殘聯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登記為一級、二級的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和視力殘疾的重度殘疾人員(以下簡稱重度殘疾人);
3、家庭月人均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上、1.5倍以內的年滿60周歲(含)的老年人、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大重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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