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2020年排污許可證申領和排污登記 2020年排污許可證年檢

【南通2020年排污許可證申領和排污登記 2020年排污許可證年檢】我市啟動2020年排污許可證申領和排污登記工作,并對外發布公告 。排污單位可以登錄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http://permit.mee.gov.cn/)注冊賬號進行填報或登記 。
排污許可證,是指排污單位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經審查發放的允許排污單位排放一定數量污染物的憑證 。排污單位應當在名錄規定的時限內持證排污,禁止無證排污或不按證排污 。
《公告》中明確了申領和登記的行業范圍,《管理名錄》中112個行業納入名錄“重點管理”“簡化管理”范圍的排污單位應當申領排污許可證;《管理名錄》中112個行業納入名錄“登記管理”范圍的排污單位應當進行排污登記 。
具體辦理時間為,2月14日之前已經建成并實際排污的排污單位,在2020年9月30日前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或者填報排污登記表;2月14日起建成的排污單位,應當在啟動生產設施或者在實際排污之前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或者填報排污登記表 。
《公告》還強調,納入《管理名錄》“重點管理”“簡化管理”范圍的排污單位應當依法持有排污許可證,并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規定排放污染物 。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排污單位必須按照要求持證排污、按證排污,否則一經發現,生態環境部門將依法責令停止生產,并作出處罰,同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的,最高可以處兩百萬元罰款 。納入《管理名錄》“登記管理”的排污單位,應當登記而未登記的,由生態環境部門責令改正、限期登記 。

南通2020年排污許可證申領和排污登記 2020年排污許可證年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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