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自考學前教育專業課程設置與學分

課程類別 序號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 學分 備注 必 考 課 公共1* 3708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2 基礎2* 3709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4 課3* 15 英語(二)14 專業4* 398 學前教育原理6 核心5* 394 幼兒園課程4 課6* 882 學前教育心理學6 7* 12350 兒童發展理論4 8* 3657 學前教育研究方法5 9* 385 學前衛生學4 選 考 課 推薦10 12351 低幼兒童文學名著導讀3 選考不少于3門、不 選考11 30007 學前兒童發展評估4 低于15學分的課程 課12 12353 學前兒童心理健康與輔導2 13* 401 學前比較教育6 14 30008 家長工作與家園溝通2 15 30009 幼兒園班級管理2 16* 387 幼兒園組織與管理5 17* 402 學前教育史6 綜合實踐課18 12657 幼兒教師教研指導6 畢業論文19 10224 學前教育畢業論文不計學分總 學 分 70

課程說明:
1.凡國家承認學歷的國民教育序列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均可報考本專業 。
2.本專業要求選考不低于15學分的選考課程,考生可從推薦的選考課程中選考 。
3.本專業考生申請免考英語(二),須從本省開考的全國統一命題課程中選擇加考不少于14學分的課程,加考課程不得與本專業所設的其他課程重復 。
4.為確保培養質量,同一課程不得在本專業不同學歷層次之間、不同課程類別中重復使用 。
【西安自考學前教育專業課程設置與學分】5.考生通過專業考試計劃中所要求的全部專業核心課程后,方可參加綜合實踐課程考核 。
6.已經獲得“NTET(中級)”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可以申請免考本專業1門不超過6學分的選考課程 。
7.凡取得“PETS”二級以上(含二級)筆試合格證書,可以頂替“英語(二)”課程的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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