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山區初中招生入學工作 蘭山區初中招生入學服務平臺

初中招生工作
1. 蘭山常住居民子女入學
(1) 蘭山城區初中學校實行劃片招生 。招生學校依據學生戶籍和房產信息,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分五個批次依次錄取,具體條件和辦法參照小學入學部分第一部分第(4)條執行 。同等情況遇有學位不足時,以學生戶籍登記時間、自有住宅購買時間長短為依據,依次錄取,錄取滿額為止 。其工作流程與小學招生工作中“蘭山區常住居民子女入學”的工作流程相同 。
(2) 農村小學畢業生對口直升本鎮初中 。九年一貫制學校六年級畢業生原則上直升本校初中,可不參與劃片 。條件成熟的學區,實行對口直升 。農村小學、九年一貫制學校以及有蘭山區戶籍的區外小學六年級畢業生,因監護人新購自有住宅需要調整學區的,按規定時間登陸“初中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報名 。
2. 蘭山城區小學畢業的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1) 工作流程:與小學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工作流程相同 。
(2) 積分辦法:與小學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積分辦法相同 。
3. 非蘭山區小學畢業的隨遷子女入學
【蘭山區初中招生入學工作 蘭山區初中招生入學服務平臺】(1) 報名條件:所需條件同小學入學第二部分要求 。
(2) 工作流程:城區初中學校在招收符合條件的城區小學畢業生后,錄取滿額的關閉入學報名端口;有空余學位的根據報名學生積分情況依次錄取,錄取滿額后關閉入學報名端口 。
(三)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
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可以面向全市招生,招生簡章須向區教體局申報備案,經區教體局審核后向社會公布 。招生工作須與公辦學校同步進行,嚴禁學校提前組織招生、超計劃招生、擅自招生 。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學校,由區教體局統一組織,采用隨機派位的方式招生 。嚴禁民辦學校掐尖招生 。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結束后,及時將新生錄取信息上報區教體局 。
(四)困難學生入學工作 。
按照市局要求,深入推進教育扶貧工程,協同扶貧部門,加強助學政策宣傳,精準分類施策,做好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入學保障,不讓一名兒童少年因貧失學,確保完成義務教育 。
(五)農村留守兒童入學保障工作 。
要鞏固農村留守兒童專項保護行動活動成果,全面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檔案并在學籍系統進行標注,準確掌握在校留守兒童信息,認真做好留守兒童入學保障工作,防止學生輟學 。
(六)特殊群體入學工作 。
落實上級“零拒絕”“全覆蓋”要求,積極推進融合教育,針對殘疾兒童少年的類別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則,與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統一部署和要求,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 。
(七)學前教育招生工作 。
各級各類幼兒園應堅持相對就近就便、免試入園的原則,積極創造條件接受適齡幼兒入園 。機關、企事業單位、部隊、社區、村集體等舉辦的幼兒園,除招收本單位工作人員的子女外,有條件的應向社會開放,優先招收附近居民適齡幼兒入園 。民辦幼兒園要在各鎮街的統籌指導下,實施自主招生 。
(八)落實各項教育優待政策工作 。
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按照有關規定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對符合條件的公安英烈、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以及省衛生健康委備案認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其義務教育入學按照上級有關要求執行 。對符合條件的引進高層次技能人才子女,依據相關政策安排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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