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北高考藝考改革方案 2020湖北省藝考生分數線改革

2024湖北高考藝考改革方案
【2024湖北高考藝考改革方案 2020湖北省藝考生分數線改革】一、繼續實施藝術類專業分類考試
我省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繼續實行“文化素質+專業能力”的考試評價方式,文化素質使用高考文化成績,專業能力使用藝術專業考試成績 。藝術專業能力考試分為省級統考、高校校考兩種形式,由省教育考試院制定高校藝術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考試管理辦法和考試說明等,省級統考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高校校考由招生高校組織考試 。
二、不斷提升省級統考水平和質量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2024 年起,我省將組織音樂類 (含音樂表演、音樂教育招考方向)、舞蹈類、表 (導) 演類 (含戲劇影視表演、戲劇影視導演、服裝表演招考方向)、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等 6類省級統考:戲曲類專業考試方式另行公布 。各科類省級統考專業成績總分均為 300 分 。
符合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并完成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方能參加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報名 。2024 年起,在六個省級統考類別中,考生只能選報一個類別;同一統考類別下的不同招考方向可以兼報 。
完善省級統考科目和內容,制定統一的考試管理辦法、考試說明和評分等級劃分標準,提高省級統考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加強評分管理和考試組織,確保考試安全 。
三、從嚴管理藝術類專業校考 。
2024 年起,除經教育部同意組織校考的高校 (專業) 外,其他高校 (專業) 均不得組織校考 。支持和引導高校將校考專業轉為按省級統考招生錄取 。高校在省級統考基礎上組織校考,考生須參加省級統考且成績達到全省統一劃定的專業本科合格線后方可報名參加校考 。藝術類專科專業一律不組織校考 。
嚴格控制現場校考人數,高校要合理確定校考形式,采取線上考試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進行初選等方式確定現場校考人數,原則上不超過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 6一8 倍 。2024 年起,高校不再跨省設置校考考點,所有高校藝術專業校考工作均在學校所在地組織 。除經教育部同意組織校考的高校 (專業) 外,我省其他高校在外省招生時,對外省已有省級統考的藝術類專業不得再組織校考 。
四、合理設置招生批次和志愿結構 。
除組織校考的藝術類專業外,所有藝術類專業均安排分省招生計劃,藝術類招生計劃不分首選科目按省級統考類別分類分校公布 。組織校考的本科專業安排在藝術本科 A梯度志愿錄取 。填報藝術本科A志愿時考生可選擇梯度志愿模塊或平行志愿模塊,不得兼報 。
2024 年起,在我省招生的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藝術管理、廣播電視編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影視技術等專業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依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安排在普通提前批或普通批次擇優錄取 。
2024 年起,高校高水平藝術團不再從高校招生環節選拔由相關高校從在校生中遂選培養 。健美操、啦啦操等體育類項目納入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不得通過藝術類專業考試方式進行招生 。
對于新媒體藝術、藝術與科技等藝術類交叉融合專業,相關招生高校可根據人才培養需要,跨科類確定該專業與其他省級統考科類的對應關系,由高校與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協商一致后向社會公布 。
五、逐步提高文化成績要求 。
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因地制宜、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
2024 年起,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省級統考專業成績均達到省劃定的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省級統考專業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進行平行志愿錄取,其中高考文化成績所占比例原則上不低于 50% 。使用校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從 2024 年起,我省將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相應首選科目普通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且省級統考本科合格的校考考生名單全部提供給高校,由高校在校考合格考生中依據校考成績擇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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