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居民醫保參保條件+參保對象 張家港居民醫保參保條件 參保對象填什么

【張家港居民醫保】
參保對象/條件:
(一)非就業居民
(1)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本市戶籍居民 。
(2)養老年齡段被征地農民和勞動年齡段被征地農民中的大齡人員 。
(3)在勞動年齡范圍內未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本市戶籍失業人員 。
(二)學生少兒
(4)在本市教育部門注冊備案的托幼機構、小學、初中、高中、中專、特殊學校、技校與職校(不含大專段)所有就讀的學生、兒童,可通過就讀機構直接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流動人口子女(0-7周歲)未在本市教育部門注冊備案的托幼機構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需通過新市民積分管理,取得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入醫資格的可以參保(以下簡稱新市民子女) 。
【張家港居民醫保參保條件+參保對象 張家港居民醫保參保條件 參保對象填什么】
(5)具有本市戶籍,年齡在18周歲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兒童和嬰幼兒,以及父母為本市戶籍,在外地學校就讀的中小學生 。
(三)大學生
(6)在本市各類高等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和非在職研究生、高職高專學生、技校與職校的大專段學生,以及在外地大學就讀的本市戶籍人員子女(以下簡稱大學生) 。
對于持1年以上居住證并在本市從事種、養殖業的非本市戶籍居民不再新增參保,上個醫保年度已參保的可繼續參保,一旦斷保,不再納入參保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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