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重慶渝北區孤兒補助政策 重慶孤獨癥兒童補貼政策

2022重慶渝北區孤兒補助政策
(一)哪類兒童屬于孤兒?
【2022重慶渝北區孤兒補助政策 重慶孤獨癥兒童補貼政策】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屬于孤兒 。從2021年9月起,兒童福利機構集中供養孤兒每人每月可享受1477元,社會散居孤兒每人每月可享受 1277元的基本生活費 。
(二)如何申請辦理孤兒基本生活保障金?
分以下兩種情況進行申報:
1.機構集中養育孤兒申報程序:
市級兒童福利機構集中養育的孤兒,由市級兒童福利機構填寫《重慶市兒童福利機構孤兒基本生活費發放申請表》,報市民政局審批;
區縣兒童福利機構集中養育的孤兒,由區縣兒童福利機構填寫《重慶市兒童福利機構孤兒基本生活費發放申請表》,報區縣民政局審批 。
2.社會散居孤兒申報程序:
①監護人申請 。由孤兒監護人填寫《重慶市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發放申請表》,報送孤兒現戶籍地村(居)民委員會,除提供孤兒的戶口、監護人全家戶口復印件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監護人確認書等基礎材料外,須驗證和復印以下材料(一式兩份):公安機關出具的孤兒父母死亡戶口簿銷戶頁或證明,或醫院出具的父母死亡證明,或殯儀館出具的父母死亡火化證原件,或人民法院出具的父母宣告死亡或失蹤法律文書原件;已滿18周歲、在中學或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孤兒,另需提交就讀中學或中等職業學校出具的在讀證明原件 。
②村(居)委會調查 。接收申請材料的村(居)委會,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等方式,對孤兒監護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審查意見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 。
③鄉鎮(街道)審核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審查材料,召集民政、紀檢等部門和申請人居住地所在村(居)民委員會負責人進行會審,形成審核意見報區縣(自治縣)民政局審批 。區縣民政局審批 。
④區縣(自治縣)民政局根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送的審核情況,確定發放基本生活費的孤兒 。
(三)哪些兒童屬于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是指具有重慶市戶籍,且父母因下列情形無法履行監護撫養職責的未滿18周歲未成年人;已滿18周歲、在全日制中學或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學生參照執行 。從2021年9月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每人每月可享受1255元 。
1.父母雙方均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被撤銷監護資格情形之一;
2.父母一方被遣送(驅逐)出境,另一方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被撤銷監護資格情形之一;
3.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被撤銷監護資格、被遣送(驅逐)出境情形之一 。
以上重殘是指一級、二級殘疾或三級、四級精神和智力殘疾;重病是指患有我市醫療救助重特大疾病,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無力撫養的;失聯是指失去聯系后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查尋且未履行監護撫養責任6個月以上;服刑在押是指被法院宣判且正在監獄服刑6個月以上;強制隔離戒毒是指在戒毒場所被強制隔離戒毒期限在6個月以上;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是指被逮捕、刑事拘留在押,法院尚未判決刑期,且拘押期在6個月以上;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是指人民法院宣告失蹤;被撤銷監護資格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撤銷監護人資格;被遣送(驅逐)出鏡是指外籍人員與內地居民生育子女后被依法遣送(驅逐)出境且未履行撫養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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