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女職工生育津貼產假多少天工資 汕尾女職工生育津貼產假多少天

職工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天數,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順產的,計98天;難產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
(二)女職工終止妊娠享受產假:懷孕未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根據醫療機構的意見,計15天至30天;懷孕4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終止妊娠的,計42天;懷孕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計75天 。
(三)職工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取出宮內節育器的,計1天;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計2天;施行輸卵管結扎的,計21天;施行輸精管結扎的,計7天;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復通手術的,計14天 。
同時存在兩種以上計劃生育手術情形,或者同時存在生育和計劃生育手術情形的,合并計算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天數 。
【拓展】
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的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先行墊付,再由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 。有條件的地級以上市可以由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委托金融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職工 。
職工已經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 。生育津貼高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余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
職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規定免征個人所得稅 。
【汕尾女職工生育津貼產假多少天工資 汕尾女職工生育津貼產假多少天】本條所稱職工原工資標準,是指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職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參加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其實際參加工作的月份數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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