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城鄉居民醫保那些費用不能報銷 桂林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一、城鄉居民醫保那些費用不能報銷?
答:不屬于基本醫保支付范圍的藥品、醫療服務項目;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應由第三人負擔的醫療費用;違法行為以及自殺、自殘、吸毒等行為發生的醫療費用城鄉醫保均不予報銷 。
二、參保人如何享受門診醫保報銷?
答:2020年開始居民醫保不再設立門診個人賬戶,改為門診統籌賬戶,不再劃入固定金額 。原個人賬戶有結余的,可在荔浦三家縣級公立醫院繼續使用 。門診統籌賬戶可在衛生院、定點村衛生室按比例報銷,2021年封頂300元 。
三、居民醫保住院報銷比例是多少?
【桂林城鄉居民醫保那些費用不能報銷 桂林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答:在桂林市范圍內,醫保合規費用自治區三級醫院報銷55%,市三級醫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75%,一級醫院(衛生院)報銷90%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