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惠民保異地報銷比例 廣西桂平異地醫保報銷政策

【異地報銷】
【桂林惠民保異地報銷比例 廣西桂平異地醫保報銷政策】已經備案在桂林市外、中國大陸境內的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就醫,基本醫保目錄支付范圍內個人負擔醫療費用報銷比例降低為60%,住院治療發生醫保目錄外個人自費費用報銷比例降低為40% 。未經備案轉往桂林市外、中國大陸境內的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就醫,基本醫保目錄支付范圍內個人負擔醫療費用報銷比例降低為40%,住院治療發生醫保目錄外個人自費費用報銷比例降低為30% 。對于在非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保目錄支付范圍內個人負擔醫療費用補償責任(保障責任一)及住院治療發生醫保目錄外個人自費費用補償責任(保障責任三)均不承擔保險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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