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烏魯木齊參保單位社保繳費基數申報入口+電話

一、申報范圍
2022年12月31日前在烏魯木齊市社會保險中心參保繳費的單位 。
二、申報方式和時間
申報方式:申報單位在新疆人社公共服務平臺自主申報 。
申報時間:2023年1月4日—2023年4月30日 。
三、申報程序
申報單位在新疆人社公共服務平臺進行自主預約,并下載申報文件、《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承諾書》、《2023年度參保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公示回執》及《2023年度未退休人員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表》 。
申報單位按照系統內有效預約時間在新疆人社公共服務平臺錄入公示情況、填報人基本信息,以及2023年度未退休人員社會保險繳費工資 。
上傳《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承諾書》、《2023年度參保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公示回執》影像資料 。
四、申報要求
參保單位應按照系統內有效預約時間辦理202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所上傳影像資料需加蓋單位公章,并自行留存紙質資料備查 。
參保單位應據實填報《2023年度參保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公示花名冊》,公示內容應通過參保單位的職工代表大會,經職工本人簽名確認,在單位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資料需留存備查 。
凡欠繳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應按規定先補繳欠費再進行繳費工資申報 。暫無能力補繳的,應到所在區(縣)社會保險分中心簽訂《欠繳社會保險費單位清理欠費計劃》(JH-14),欠費計劃(一式三份)審核留存后,交市社會保險中心征繳權益科備案 。
申報單位根據單位所屬性質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社會保險管理局《關于轉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關于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新社險稽字〔2007〕1號)和《關于自治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新政發〔2015〕105號)的規定,計算參保職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并填寫《基數申報表》 。
五、法律責任
參保單位應按時足額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人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章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后,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
申報單位少報、漏報和瞞報繳費基數和人數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
六、申報地點和聯系方式
烏魯木齊市社會保險中心稽核審計科
地址:沙依巴克區克拉瑪依東路5號惠民大樓
電話:(0991)4680682 4680655
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分中心
地址:維泰南路1號(維泰大廈二樓)
電話:(0991)3107675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市區)分中心
地址:河南東路791號三樓
電話:(0991)3825514
米東區分中心
地址:米東區三道壩南路(米東政務中心一樓)
電話:(0991)3305028
天山區分中心
地址:人民路2號立交橋頭烏魯木齊大廈一樓
【2023年烏魯木齊參保單位社保繳費基數申報入口+電話】電話:(0991)2337209 2301039
沙依巴克區分中心
地址:濱河南路116號
電話:(0991)4533946
水磨溝區分中心
地址:安居北路59號,百商鋒尚商住樓一樓(烏市第十九中學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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