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電動車需要上牌照嗎 汕頭電動自行車需要上牌嗎?

為加強和規范電動自行車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汕頭特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登記試點管理規定》、市有關電動自行車的相關規定,決定自2017年12月28日起對汕頭市中心城區(金平、龍湖、濠江區)的電動自行車實行登記,并核發號牌和行駛證 。其他區縣也陸續開展電動自行車登記工作 。
《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內容參考:
第十一條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安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 。
在一定區域內限制電動自行車和其他安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由所在地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經公開征求意見后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
其他種類的非機動車需要實行登記制度的,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
《汕頭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內容參考:
第二十九條 電動自行車應當注冊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 。電動自行車的注冊登記實行實名制 。具有本市戶籍或居住證的成年人只能申請登記一輛電動自行車 。
【汕頭電動車需要上牌照嗎 汕頭電動自行車需要上牌嗎?】第七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駕駛未經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處三百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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