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購車補貼怎么申請 江門新能源汽車補貼申請流程

根據江門市新能源汽車購置地方財政補貼實施細則(2019年11月25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可知:
》》》申請
市、縣(區、市)兩級發展改革部門發出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專項核查通知(三區公交領域的新能源客車申請核查、清算撥付工作由市發展改革局負責) 。
補貼對象按照核查通知要求,在通知要求的截止日期前,個人購車用戶向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發展改革部門提交申請材料,單位購車用戶向單位注冊地發展改革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其中,補貼對象為個人的可以委托新能源汽車銷售機構代為提交申請資料 。申請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1)車輛購銷發票復印件;
(2)機動車行駛證復印件;
(3)汽車生產廠商提供的車輛行駛里程文件(非個人購買者提供);
(4)汽車生產廠商或銷售商提供的車型列入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批次憑證及有關技術數據文件;
(5)汽車生產廠商或銷售商提供的車型銷售獲得國家補貼在全國各省(市、區)銷售價格情況(含去除最高、最低合同價格的算術平均價格和加權平均價格等);
(6)汽車生產廠商或銷售商提供的新能源汽車產品一致性和材料真實性承諾;
(7)個人購車用戶需提供購車者身份證或居住證(暫住證)復印件,單位購車用戶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社會信用代碼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
由汽車銷售機構代辦的,除以上材料外,還須提交汽車銷售機構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由車主簽字確認的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委托書(附件1.1)等材料 。
【江門市購車補貼怎么申請 江門新能源汽車補貼申請流程】附件1.1:點擊可下載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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