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侖區幼兒園招生最新政策公告 2020年北侖區幼兒園招生最新政策

2020年北侖區幼兒園招生最新政策(招生對象+招生計劃)
招生原則
(一)屬地管理原則根據學前教育管理體制和我區學前教育實際情況,適齡幼兒招生工作由區教育局負責全區幼兒園招生的指導工作,各街道負責本街道內各級各類幼兒園招生的管理組織工作,各轄區中心幼兒園負責轄區內幼兒園招生的落實工作 。
(二)相對就近原則根據學前教育資源分布及適齡幼兒戶籍及其父母(或有效監護人)有效房產等情況,按相對就近的原則確定幼兒園的重點服務區域,結合戶籍遷入(登記)的時間開展適齡兒童入園招生工作 。
(三)公辦民辦統籌原則公辦幼兒園與民辦幼兒園統一納入各街道的招生計劃,統籌各幼兒園的學位資源 。
招生對象
(一)本區戶籍兒童
截止到報名之日戶籍在北侖區的年滿3周歲(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兒童;
(二)符合“青年北侖”相關條件的非本區戶籍兒童
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持有北侖區(不含大榭開發區)內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同時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北侖區(不含大榭開發區)合法穩定就業,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已累計按月繳納滿12個月,且延續到報名日仍然在參保(補繳月份無效)的年滿3周歲(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兒童 。
【2020年北侖區幼兒園招生最新政策公告 2020年北侖區幼兒園招生最新政策】如果父母存在離異、喪偶或配偶服刑、殘疾等情況,可僅出示父母或監護人一方的《浙江省居住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如:離異的需提供有效的離婚證明;喪偶或配偶服刑的,需提供具有關法律效力的相關證明;配偶殘疾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及以上殘聯出具的殘疾證明) 。根據相關政策受疫情影響2020年1—4月社保延緩或減半繳納則仍視作有效社保繳納 。
招生程序
(一)招生人數預測招生前,各街道與區教育局對接,做好2020年適齡兒童的入園人數預測和各幼兒園的學位資源排摸 。
(二)確定招生計劃在入園人數和學位資源基本情況排摸清楚后,根據市區文件精神,各轄區中心幼兒園在街道統籌管理下,認真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工作方案要明確招生計劃、報名條件、報名方式、招生范圍、招生程序、保教費收費標準及超計劃分流方案等內容 。招生前兩周,各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經所屬街道同意后報區教育局職成學前教育科備案 。直屬幼兒園的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制定 。
(三)發布招生信息 各街道以街道或轄區中心幼兒園為單位采取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招生公告(招生簡章) 。公告應包括以下內容: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報名辦法、需準備材料、幼兒園等級、收費標準、咨詢電話等 。
(四)新生報名登記受疫情影響以及“公民入學入園一件事”系統開發等原因,今年秋季北侖區各級各類幼兒園招生相應延后,4月至7月為全區幼兒園正式招生時段 。
(五)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招生方案進行招生錄取 。各幼兒園招生工作要嚴格按照審定、公布的招生方案和計劃執行,嚴格招生程序,嚴格控制班額 。
(六)后續招生協調 招生工作結束后,各街道統籌指導街道內轄區中心幼兒園及時了解新生錄取報到情況,積極幫助指導未被錄取的重點服務區域或符合青年北侖政策的適齡幼兒家長的后續報名 。
相關工作要求
1.滿足學前三年教育 。盡可能滿足3~5周歲幼兒入園需求,確保3~5周歲幼兒入園率達到99%以上,省等級以上幼兒園招生覆蓋率達到98%以上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