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工費與停工留薪期工資能否兼得 誤工期和停工留薪期一樣嗎

誤工費與停工留薪期工資能否兼得 誤工期和停工留薪期一樣嗎


當兩者出現競合時 , 二者是可以同時主張的 。依據工傷保險行政案件司法解釋第八條規定 , 職工因第三人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獲得民事賠償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職工因第三人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已經作出工傷認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未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尚未獲得民事賠償,起訴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 , 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

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
第二十條
【誤工費與停工留薪期工資能否兼得 誤工期和停工留薪期一樣嗎】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 , 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 , 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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